
1Y1M3D…
每個禮拜妮妮都會有新招式給媽咪看…
本週是~站在床上高空彈跳…




2009/03/14 04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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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林曉雲/台北報導〕行政院日前通過的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,要求居家保母只能二擇一,收二歲以下嬰幼兒,或二歲以上的兒童,引發保母團體反彈。
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指出,新法將迫使一家嬰幼兒分開托育,也會造成多數保母無法收二到三歲孩童的連鎖效應,形成家長、保母、幼兒「三輸」,全國領有證照的保母有一萬多名,目前展開連署,要求取消分齡限制,若未獲政府回應,也不排除走上街頭。
二歲以上或以下兒童 只能二擇一
兒照法草案涵蓋零到十二歲的嬰兒、幼兒及孩童,把居家保母、托嬰中心、托兒所及幼稚園、國小學童的課後照顧等全部納入,包山包海式的法律,在民進黨執政時代,就引發極大反彈,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一萬多人走上街頭要求暫緩修法,獲教育部正面回應,當時主秘莊國榮應允暫緩修法,但到了國民黨執政時代卻強行推動,行政院日前完成審查送立法院,希望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。
台北市保母協會代理事長康琦輝表示,現行對保母的規定是最多收四人,二歲以下限二人,家長和保母之間要建立信任感,通常情形是,哥哥給保母帶得很好,弟弟或妹妹也會給同一個保母帶,除了家長方便接送,培養出合作默契後,雙方容易溝通,保母也好配合。
台北市保母協會前理事長何雲鳳則表示,不僅如此,混齡也有層次性學習效果,何況二歲多的小孩可能還在包尿布、吸奶嘴,仍需要很多的照顧,若被迫去適應像幼兒園的大團體,對孩子未必好。
新法迫使一家嬰幼兒分開托育
何雲鳳強調,新制用法律來強迫保母二選一,而不是讓家長選擇,有的家長不喜歡孩子進托兒所或太早進幼稚園,就是怕人多容易傳染病菌常生病,而且保母的配合度高,但照新法規定,保母被迫選擇,除非是從小帶有感情,多數保母會選擇帶二歲以下的嬰兒。
現在照顧二歲半及一歲二個月兩個小孩的邱姓保母就表示,二歲半的哥哥快要有弟弟,原本父母也計畫把弟弟交給她照顧,兄弟倆可以有伴,父母也方便接送,但新法若通過,她會選擇帶二歲以下的小孩,因為可以帶二年,培養生活習慣,但帶二歲以上的小孩,除比較不好帶之外,三、四歲就上幼稚園,時間短,才帶熟就走了。
妮妮本週一說手手會指著手手…
說腳腳會指著腳腳…
耳朵是某天醒來拉著跟媽咪說耳朵拉…
週二呢…今天拉…
昨天拉著走還會跟哥哥比看誰走的快…
今天呢…在嬰兒床上…
原本拉著毛巾的她…
先把毛巾丟到另一邊…
自己再快速往前走…
真的很好笑…
偷偷爬到床邊…腳往床邊伸…
竟想自己下床呢…
真被她打敗拉…
不過每天媽咪我就是煩惱妮妮怎麼還不睡呀…
真的很難騙睡耶…累累累…
每天都要想新招哄睡…
妮妮週日看看書…
最喜歡叫姐姐拉…
喜歡叫媽媽…
也愛說baby…
瞧我超愛搞怪的模樣…可愛嗎…
ㄨ~媽咪忙拍照…
我後來還撞到頭ㄋ…
我最喜歡狗狗摟…ruff~ruff~
halo~你知道肚擠在哪裡嗎…
我很樂意告訴你哦…
***喝母奶真的好省哦~
自出生跟亞陪買了兩箱400g的ㄋㄟ…
今天開了最後一罐拉…
妮妮你終於要開始喝1~3歲的奶粉摟…


